喑啞男校園廁所性侵學弟!體型輾壓「硬上2次」判決出爐

一名男子爲瘖啞人士,明知學弟未滿14歲且有重度聽力障礙,竟在學校男宿廁所內侵犯對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男子阿國爲瘖啞人士,明知學弟小洋(均化名)未滿14歲且有重度聽力障礙,竟在學校男宿廁所侵犯對方,他利用體型壓制,對小洋強制性交共2次。案件經士林地院審理,由於阿國坦承犯行,加上與對方已調解並履行給付完畢,最終阿國被依對未滿14歲、有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根據判決,阿國與小洋爲北市某校的學長、學弟關係,2024年3月25日18時許、同年4月9日18時許,阿國明知小洋未滿14歲且有重度聽力障礙,但看見小洋在學校男生宿舍2樓廁所時,仍基於強制性交犯意,利用體型優勢壓制並拉住小洋的手,阻止對方反抗,接着強行肛交,用此強暴方式對小洋爲強制性交各1次。小洋事後不甘受辱,向師長告知此事,父親也報警處理。

士林地院審理,阿國爲小洋均屬有身體障礙之人,本應互相照應,沒想到阿國爲逞一己私慾,對小洋做出2次加重強制性交行爲,明顯漠視對方身體自主權;考量阿國坦承犯行,已成立調解並履行給付完畢,兼衡其自陳現就讀大學1年級,是瘖啞人士,其學習能力、對事理之認知能力較一般人薄弱,最終依對未滿14歲、有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共2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也不得對小洋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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