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颱風來襲…嘉縣府公告不得擅入危險區域 違者最高罰25萬
嘉義縣政府災害應變中心於今天下午4點30分公告,畫定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違反處分者,將予強制執行。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因應山陀兒颱風來襲,嘉義縣政府下午公告東石、布袋、義竹3鄉鎮沿海地區及各商港、漁港危險區域,禁止民衆進入,違規者將依強制執行,最高可開罰25萬元。
嘉義縣政府表示,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應山陀兒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災害應變中心於今天下午4點30分公告,畫定「本縣東石鄉、布袋鎮、義竹鄉等沿海地區及各商港、漁港」爲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違反處分者,將予強制執行。
嘉義縣警局表示,依災害防救法第55條相關規定,違法進入警戒區,拒不離去者,可處5萬至2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