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花3000元殺科大教授!最狂「桃園殺手」掏出手槍 結局超展開
桃園一名王姓男子接到匿名委託,以3000元爲代價槍殺桃園市某科大的廖姓教師;沒想到,他行兇時竟忘記拉手槍滑套而無法開槍,改以鐵棍攻擊後逃逸。桃園地院判決近日出爐,依傷害、非法持有槍砲彈藥判王男7個月,得易科罰金,另外,王男還涉持槍闖入民宅竊盜案依加重竊盜判刑7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王姓男子收了3000元要暗殺教授。(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判決指出,王男2017年2月收到委託後,開車到新北市淡水某社區的停車場,偷出兩輛汽車的車牌,並改裝到自己的車上,想借此逃避追緝。隨後,王男同年月17日下手,帶着改造手槍,躲在廖師工作的科大地下停車場埋伏。
廖男當日下午4時跟妻子準備離開學校,正打開後車箱要放行李時,王男也跳出準備開槍。誇張的是,王男忘記拉手槍滑套,導致子彈無法上膛,沒有射出的子彈還掉到地上,場面一度尷尬,而廖男也準備逃跑。
此時,王男不想任務失敗,隨即抓起旁邊的鐵棍痛毆廖男,導致對方左膝、小腿等處被打傷,王這才滿意地開車逃逸,並將手槍槍管、車牌丟入附近的溪流中,消滅物證。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王男,並在他的車內搜索到作案用的鐵棍、槍身及子彈等。
王男否認有殺人意,他辯稱本想朝廖男的大腿開一槍,但無法順利射出纔會改以鐵棍毆打,但檢方檢視王男手機發現,裡面竟有廖男的照片、車號截圖,認定有殺人意圖,便以殺人未遂、加重竊盜與違反槍砲彈藥等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後,11日分別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屬加重竊盜罪判刑7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另非法持有子彈罪判刑3個月、傷害罪判刑5個月,2罪合併應執行7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