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米製品重金屬檢驗被「斷章取義」 消基會籲營養師更正
消基會5日公佈市售40件嬰幼兒米制品抽驗結果,1件鉛含量超標、5件鎘含量超標,17件超過國際總砷含量標準。記者曾吉鬆/攝影
消基會今天表示,5日發佈嬰幼兒可食米類製品重金屬檢驗結果,疑有營養師未徵得消基會同意下,以斷章取義方式使用,致使某些商家生產銷售的商品被退貨、下架,呼籲這名營養師更正澄清。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布新聞指出,疑有營養師未徵得消基會同意下,將消基會在5日發佈的「注意重金屬!2024嬰幼兒可食米類製品調查檢測」結果,以斷章取義方式使用,引起部分家長擔心。
消基會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說明,這名營養師(程涵宇)使用消基會的資料,於5日、8日在其臉書發佈2024重金屬超標米餅清單、2024臺韓完整版重金屬超標寶寶米餅名單、2024臺韓完整版重金屬檢驗合格寶寶米餅名單等資訊,然而樣品定義沒有被清楚揭露,引發部分家長惶恐,消基會接獲業者去電告知因此被要求退貨、下架。
消基會重申,當次檢測樣品的選購原則爲「成分含有米類、有標示可食用年齡在足月至36個月內、無明確標示可食用年齡但外觀相似的商品或全家均可食用、消費者認知中可供嬰幼兒食用、有幼兒食用的廣告畫面及陳列在與嬰幼兒食品區域一同販售」,並沒有被這名營養師充分揭露。
消基會說,綜合以上狀況,基於國內沒有對嬰幼兒食品訂定總砷及無機砷的含量標準,以及有的產品不確定是給嬰幼兒吃的,因此有的產品的檢測結果雖超出參考使用的國外標準,並不等於違反國內的規定,呼籲這名營養師更正或澄清,否則會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訴訟。
最後消基會強調,5日的檢測結果發佈,重點是訴求主管機關規範業者清楚標示可食用對象年齡,以免消費者採購時無法確認嬰幼兒可食與否;並呼籲主管機關不要只從原料米訂定殘留標準,應研議訂定嬰幼兒食用米餅的重金屬殘留標準,以確保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