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的99壇酒碎了13壇,法院這樣判→
陳某通過某快遞公司從貴州郵寄99壇酒到雲南騰衝,收貨時卻發現,發貨時包裝完好的99壇酒被打碎了13壇。陳某將快遞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快遞公司按酒的實際價值賠償其損失56000餘元。法院審理後認定,陳某在郵寄快遞時選擇了保價金額,綜合案件情況,判決快遞公司賠償陳某26000餘元。
2021年11月,陳某向貴州某酒業有限公司購買某品牌白酒150壇。2022年1月,某酒業有限公司將其中99壇酒從貴州郵寄到雲南騰衝,每壇酒均獨立包裝,內置保護墊加固。某快遞公司取件打包後,通過微信出示了快遞訂單,收取快遞費3412元,其中包括保價費1200元,保價金額爲20萬元。
快遞運抵騰衝後,經原告陳某與被告公司快遞人員現場拆包覈實,3個包裹共99壇酒的其中13壇已完全碎裂。陳某認爲,自己購酒的實際價值爲每壇4100元,快遞保價金額20萬元,快遞公司應在保價範圍內賠償自己各項損失56000餘元。快遞公司表示,陳某對99壇酒的保價金額爲20萬元,摺合每壇酒爲2000餘元,公司應按此比例賠償26000餘元。
法院審理認爲,雖然原告每壇白酒實際價值爲4100元,但根據原、被告的保價約定,99壇酒的約定價值爲20萬元,摺合每壇的保價金額爲2020.2元,該金額爲原告的聲明價值,被告收取的保價費也系按聲明價值收取,並未按實際價值收取,故對毀損的酒,被告提出的應按比例賠償的抗辯符合權責相當的原則。原告的運費損失,被告也應按比例退還。最終,法院結合案件事實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如今,快遞已成爲人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隨着快遞業務的發展,快遞毀損、丟失索賠類案件不斷增多。對於寄件人來說,選擇保價服務是預防和挽回因快遞丟失、損毀造成損失的有效途徑之一。同時,在寄快遞時還應仔細閱讀快遞單或者小程序彈窗內的條款內容,貴重物品注意寫明貨物實際價格,避免糾紛發生後價值無法確定。
本報記者 張恆 通訊員 李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