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0露營場未合法化 鍾東錦下通牒

苗栗縣目前仍有200多家露營場未申請合法,縣長鍾東錦9日在縣務會議中下最後通牒,指示縣府文化觀光局督促業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向縣府申請登記納管,限期今年6月30日前申請。(苗栗縣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苗栗縣露營場蓬勃發展,全縣共有300多家露營場,但屢傳亂象,去年底1家違法露營場甚至發生父子游客溺斃憾事。經縣府盤點,全縣仍有200多家未合法化,縣長鍾東錦9日下最後通牒,限期至今年6月30日申請合法登記納管,並將不定期聯合稽查、裁罰。

中央2022年發佈「露營場管理要點」,包括容許山地農牧及林業用地,設置1公頃以下的露營場等相關規定,縣府配合推動露營業者合法化,但業者違法開發、濫倒廢棄物等事件層出不窮。

鍾東錦昨在縣務會議關切露營場合法化進展。縣府文觀局長林彥甫表示,苗栗縣共有326家露營場,目前受理申請合法化共103件,審查中有46件、已結案有11件,結案的有6件同意、4件駁回、1件撤回,鄰近新竹縣同意5件、臺中市和南投縣則各3件。

林彥甫提到,縣內有28家位於南莊、泰安鄉的露營場,因爲設置地點屬於環境敏感地帶,難合法化,縣府已發文勒令停業,後續辦理聯合稽查,若違規情節重大將採連續裁罰。

鍾東錦說,露營場業者屢傳農地非農用、違反水土保持、濫倒廢棄物、未投保公共保險等問題,諸多亂象影響苗栗觀光發展,但處罰不是最終目的,他要求縣府輔導業者納入管理,縱使尚未合法化,基於人命關天、減少民事糾紛,第一要務是要求業者投保公共意外險。

會後鍾東錦指示,要求相關局處在6月30日前輔導業者申請合法登記,逾時將不定期聯合稽查。縣府也協助業者成立縣級露營場協會,今天將舉行籌備會,藉此傳遞公部門訊息、蒐集民間實務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