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齊聚教育部 要求族語納部定必修
多位原住民教師、民代及團體13日齊聚教育部大門口,要求教育部課審會盡快依照《國家語言發展法》修訂12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將原民族語納入教育部部定必修。(杜宜諳攝影)
「語言斷,文化滅,民族亡!」多位原住民教師、民代及團體13日齊聚教育部大門口,要求教育部課審會盡快依照《國家語言發展法》修訂12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將原民族語納入教育部部定必修。有原民教師表示,孩子只能在放學後的第8、第9節學族語,希望未來能在第1到第7節必修課學習「臺灣美麗的語言」。
《國家語言發展法》去年1月9日公佈,該法第9條規定111學年起「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爲部定課程」。由於日前發生課程審議會4名委員不滿未來國中3年每週一節挪去教本土語文,因此無預警請辭,導致教育部4日緊急澄清,指草案是「減少校訂彈性課程節數,不影響各領域部定課程」。
本土語言是國小必修、國中選修,多位原民教師13日齊聚教育部大門,捍衛原住民族語納入國高中必修。發起連署的原民教師白紫・武賽亞納表示,自己已經不太會講族語,成爲失語的民族,原民孩子從小活在扭曲的痛苦中;現行國家語言政策只有國小必修本土語言,國中變選修,她的孩子只能在放學後的第8、第9節學族語。《國家語言發展法》認爲各種語言是等值的,原民族語已經在加護病房,希望未來能在第1到第7節必修課學習「臺灣美麗的語言」。
搶救族語國高中必修原住民教師聯盟(族語必修原教盟)指出,原住民400年來不斷被打壓,現在有了《國家語言發展法》,總算能捍衛原住民族學生族語受教權。有人問:「爲何族語不能在家裡學?」但是族語讓孩子看到回家的路,原住民沒有另一個10年可以等,再不搶救,原民在臺灣只會變陪襯。他們有三大訴求:第一,基於《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髮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教育部應負起族語傳承及發展的責任,積極維護原住民族學生之族語受教權;第二,教育部應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將原住民族語列爲部定課程,國高中必修,且國中3年不間斷;第三,教育部應儘速執行既定政策,完成12年國教課綱法定審查程序,讓國高中本土語言,包含原住民族語必修課程依法上路。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出面接受陳情書,她表示12年國教總綱修訂草案已進入課審大會審議討論中,尚未決議。教育部依課審大會修訂總綱草案時的實際需要,於10月31日、11月7日召開2場諮詢會,邀請外部專家學者,後續如有需要也會再召開諮詢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