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林內堆肥場傳惡臭 縣府稽查勒令停工
雲林縣林內鄉久久生技公司堆肥場傳出惡臭,縣長張麗善(前左三)率隊稽查勒令停工。(張朝欣攝)
雲林縣林內鄉久久生技公司堆肥場傳出惡臭,縣政府稽查後勒令停工。(張朝欣攝)
雲林縣林內鄉湖本村久久生技公司堆肥場,屢遭民衆檢舉傳出惡臭,11日雲林縣長張麗善率隊稽查,發現廠區使用區域與工廠登記證及廢棄物清理計劃書不符,並涉及申報文件不實,依規定廢止其廢棄物清理計劃書並勒令停工,確保當地居民生活品質。
久久生技公司堆肥場利用食品加工污泥、植物性廢渣等原料,進行廢棄物再利用堆肥作業,但經常從廠區內飄出惡臭,居民多次陳情並舉白布條抗議,11日張麗善率縣環保局、工務處、建設處等相關單位人員進行聯合稽查。
縣環保局表示,該公司自去年營運,至今遭民衆陳情異味污染41次,經稽查45次、告發4次,並要求改善防治措施,但業者僅增加廠區周圍水霧設備、芳香劑及UV照射,無法有效降低惡臭。
縣環保局說,該廠實際使用區域與工廠登記證、廢棄物清理計劃書不一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以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因此廢止該公司廢棄物清理計劃書。
縣農業處查出該公司有代工其他縣市肥料廠肥料,但未依覈准肥料登記證運作,已違反肥料管理法第5條,將依該法27條裁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函請農委會撤銷肥料登記證。
縣建設處指出,該公司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6條,工廠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情事,將依同法第32條限期辦理變更登記,處5000元以上、2萬5000元以下罰鍰。
張麗善強調,她嚴格要求縣府各單位嚴格稽查未依規定業者,確保民衆的居住權益,呼籲縣內業者發展經濟應兼顧環保,避免影響鄰近居民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