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養牛羊”“雲種菜”背後或存消費投資陷阱 四部門聯合發聲
2025年1月27日,農業農村部聯合金融監管總局、公安部及市場監管總局共同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雲養經濟”領域欺詐風險的提示》。
記者注意到,這並非農業農村部首次就“雲養經濟”領域非法集資現象進行風險提示。
“雲養經濟”領域欺詐活動具有三大特徵
在農業農村部於2024年9月10日發佈的《關於“雲養經濟”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中,農業農村部曾就“雲養經濟”領域出現的非法集資具體形式進行說明。
據悉,近年來隨着我國互聯網經濟快速發展,一些地方出現“雲養殖”“代養殖”“雲種植”“雲種菜”等(簡稱“雲養經濟”)做法。與此同時,一些不法企業和個人打着“雲養經濟”的旗號,通過互聯網APP、電話宣傳、組織聚餐旅遊和參觀養殖場等方式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線上認購魚類、畜禽、茶場等,承諾到期後可獲得高額回報,吸引羣衆投入資金。
農業農村部強調,這類“雲養經濟”業務模式已脫離了商品交易的實質,由正常銷售行爲異化爲追求高額回報的非法集資行爲,資金安全無法保障,相關風險需警惕。
另據本次四部門聯合發佈的風險提示介紹,當前“雲養經濟”領域欺詐活動主要有三大特徵:
一是以“農業+科技”爲噱頭,炒作田園生活、有機生態、智慧農業等熱點,僞造養殖、種植的視頻圖片來虛構或誇大實際生產場景,對外宣稱低風險、高收益,但真實經營模式難以支撐其承諾收益。
二是網絡屬性強,不法分子依託互聯網、移動應用程序開展運營,通過網上支付工具收付資金,風險波及範圍廣、擴散速度快,資金監管和追蹤難度大。
三是存在多種違法犯罪風險,不法分子以種養收益分紅、農特產品返還等爲誘餌,吸引公衆投入資金,有的利誘參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涉嫌非法集資、傳銷等多種違法犯罪行爲。
農業產業週期較長、利潤率有限,“雲養經濟”領域消費投資需謹慎
“雲養經濟”領域出現的欺詐與非法集資,在各地已有典型案例發生。黑龍江省大慶市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分局就在2024年8月連續披露了多起“雲養殖”消費投資提示。
例如,某地不法分子利用“芝麻牧場”項目,通過門店註冊會員,以每日分紅返點、年終回購等高額回報方式誘惑投資者加入雲養殖行業,並將客戶分爲多個層級,通過拉人返利、快速增長行業職級等方式吸引羣衆發展下線,參與網上投資養殖牛、羊項目。受害人H女士在投資數萬元後,發現賬戶被凍結,APP也無法正常使用,投入的資金無法取出,更不知道養的牛羊在何處。
據介紹,上述案例是一起採用線上投資、線下養殖“雲養牛”模式的傳銷組織犯罪活動。
再如,某農業科技公司開發了一款APP,宣稱自己擁有佔地過萬畝的大型農場,用戶可以在APP上“雲種菜”,繳費種菜後除了可以收到該公司定期配送的蔬菜外,還可以根據繳費多少定期收到“種菜收益”。該APP運營兩年後賬戶無法提現。經公安偵查,該公司以農業種植爲名吸收公衆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相關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金融監管總局與農業農村部等部門表示,農業產業週期較長、利潤率有限,請廣大公衆提高對“雲養經濟”領域相關風險的防範意識,做到對高額返利不動心、對宣傳炒作不盲信、對熟人介紹不盲從,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高利保本是陷阱”。同時,請廣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法合規開展日常生產經營,不超範圍經營或違規從事金融活動,不與五花八門的“雲養經濟”平臺合作,避免逾越法律紅線。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黃鑫宇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