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轉員執勤前未酒測等4違規鐵道局恐罰480萬 臺鐵擬提訴願
交通部鐵道局揪出臺鐵車站運轉員執勤前沒有酒測、未依規定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派任體檢不合格人員執勤等違規,近日已針對4案開罰210萬元,其餘違規也將陸續開出裁罰書,預計臺鐵將面臨共480萬元裁罰。聯合報系資料照
爲把關鐵道安全,交通部鐵道局進行臺鐵安全檢查,揪出臺鐵車站運轉員執勤前沒有酒測、未依規定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派任體檢不合格人員執勤等違規,鐵道局近日已針對4案開罰210萬元,其餘違規也將陸續開出裁罰書,預計臺鐵將面臨共480萬元裁罰;臺鐵表示,收到裁罰書後,研擬向交通部提起訴願。
鐵道局爲推動臺鐵安全改革成立鐵道檢查員,除針對臺鐵安全檢查外,也對其他包含高鐵、林鐵、糖鐵等鐵道安全把關。鐵道局在進行臺鐵安全檢查時,發現車站運轉員派任前沒有酒測、沒有依規定有效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另還有6起派任體檢不合格員工執勤等問題,確定違反「鐵路法」。
鐵道局指出,去年12月底及今年1月8日、9日陸續寄出4案裁罰書給臺鐵公司,包含運轉員派任前無酒測開罰60萬元、未依規定保留平交道監視影像開罰30萬元。
而6起派任體檢不合格員工執勤中,鐵道局已針對其中2起開罰共120萬,總計臺鐵已收到210萬元裁罰,剩餘4起,也將於1月中下旬陸續開出裁罰書,後續臺鐵還將面臨240萬裁罰;另外,鐵道局去年12月2日,針對臺鐵未報備110年度年度營運狀況資料裁罰30萬,估計臺鐵前後將面臨共480萬元裁罰。
臺鐵指出,針對鐵道局裁罰公司未依111年「鐵路法」修正第32條提報111年度營運年報,經鐵道局去年12月2日裁處30萬元一案,強調均依規定提報營運狀況季報及年報予鐵道局。
臺鐵指出,對於車站運轉員派任前未酒測、派任體檢不合格的列車長及值班站長,經查案件是112期間鐵道局檢查發現,公司除已修訂「臺鐵公司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嚴謹酒測規定外,也已嚴格要求各行車單位,務必落實勤前酒測並加強人員派任前的查驗,並定期派員稽覈,杜絕違法派任,確保上線行車人員均經體格檢查及技能檢定合格。
針對未依規定有效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案,臺鐵表示,經查是該影像主機於112年10月3日故障,經分駐所發現後立即通知廠商報價維修,廠商後續於112年10月24完成報價,後續因廠商備料及人力運用吃緊,經協調後於112年11月20日完成修復,公司已行文通知各段務使設備維持正常運作,杜絕類似事件。
臺鐵強調,爲配合鐵路行車規則111年1月3日修正之68條有關平交道監視影像保存規定,公司刻正辦理環島鐵路平交道監視系統更新案,全案預計114年3月竣工。
臺鐵表示,有關鐵道局裁罰公司於臺鐵局時期,未於期限內提報111年度營運年報、車站運轉員執勤前沒有酒測、沒有依規定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以及派任體檢不合格員工執勤等案,公司將在收到裁罰書後,檢視相關內容,研議於期限內向交通部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