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黑槍」!與被告囚同室線民抖出內幕 宜蘭警長被判3年半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知法犯法、資深所長糊塗了!已停職的宜蘭林姓巡佐,2015年擔所長時,協助處理吳姓線民與廖姓男子財務糾紛被拒,夥同吳男在廖男租來車上藏改造手槍、子彈等來「栽黑槍」,巧的是吳男因案與廖男囚同室被逼問,才抖出內幕,宜蘭地院法官以林男重害傷警察形象,加重其刑,判林男3年6個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5年1月間,宜蘭林姓巡佐擔所長時,得知線民吳男與廖男有6萬元債務糾紛,出面協助吳男處理,但廖男悍絕,林男於是請來吳男及與廖男有債務糾紛的蔡男,先在派出所內製作筆錄,指控廖男非法持有槍、彈,後以筆錄申請搜索票。
趁廖男請吳男出面租車時,林男請吳男將1把改造手槍、7顆制式散彈,藏在車內再交給廖男使用。不察的廖男開車出門時,被林男等警員攔下,並被搜出車內槍彈送辦。
「栽黑槍」案,廖男啞吧吃黃蓮,也找不到吳男問原委,不是冤家不聚頭,後來吳、蔡因他案入獄出庭後,3人同囚一室。廖逼問吳,吳才道出真相,吳爲自保也自首坦承誣陷「栽黑槍」,並供出是林男教唆。
林男對「栽黑槍」是全盤否認,堅稱是接到吳男檢舉廖男持有槍彈才查案。不過合議庭認爲,林員假借職務權力,製作不實筆錄,「主導」全案,惡性非輕,對警察形象傷害甚大,依法得加重其刑,審酌其家庭、教育程度,依誣告、公務員登載文書不實等罪,處判3年6個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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