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栽槍包庇走私 前檢座更四審判7年半

調查局前調查員蔡俊士被控擔任調查員期間,偵辦「海國食品貿易行」負責人趙崇傑走私貨櫃案,獲悉趙崇傑等人曾自菲律賓走私槍械嫁禍他人詐領檢舉獎金,於是與時任檢察官的陳正達共謀,吸收趙崇傑等人走私槍械、香菇和洋菸,並由陳正達發函海關佯稱辦案需要而放行貨櫃,以便逮捕來領貨櫃的走私犯嫌。

兩人自2002年至2004年間共違法放行32只貨櫃,其中有2只貨櫃被海關查驗發現夾藏走私香菇,另2只貨櫃則夾藏槍械。後因走私槍枝數量短少引發集團內訌,私煙貨主許福泰於2003年5月間被捕後懷疑遭人陷害,在看守所自殺未遂,案經檢方重啓調查起訴。

一、二審都認爲,陳正達並未參與走私槍械和栽贓,被蔡俊士欺騙才發文放行貨櫃,判陳正達無罪,但更一審、更二審與更三審都認定陳正達知情放行走私香菇貨櫃圖利趙崇傑,改判陳正達4年至7.5年不等徒刑,如今更四審則判陳正達7.5年徒刑。10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