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50萬元包庇業者超挖砂石 前牡丹鄉長判囚7年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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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擔任屏東縣牡丹鄉長的林傑西,與廠商不當勾結,收對方50萬賄款後,讓廠商藉機超挖大梅溪河道及岸旁砂石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斥責他妄顧鄉里權益,結合外地人士危害鄉里,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囚7年6月定讞,已通知檢方展開防逃機制

曾就讀陸軍官校、擔任鄉長及縣議員的林傑西,在他任牡丹鄉長期間,進行疏濬工程由廠商施工解決大梅溪氾濫問題,但業者以超挖砂石等目的,並委請與林傑西關係良好的地主居中牽線,協助其向鄉長行賄,製作不實砂石數量設計圖說,少報方式盜採砂石。

高雄分院考量林傑西坦承收賄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已稍有悔意,惟否認違背職務犯行,依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扣案已繳回犯罪所得50萬元沒收,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