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證交所重罰300萬限期補正重訊 泰山晚間9時前上傳2公告
泰山。(本報資料照片)
證交所今天列出泰山4項重訊申報缺失,重罰新臺幣300萬元天價,並限今天晚間9時前補正,泰山則趕在今晚8時50分前完成兩則公告補正上傳。
泰山更正公告中,在取得非簽證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指出,對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出具保留結論;對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聲明之事項出具無保留結論。
另外,泰山提告獨立董事陳敏薰事宜說明部分,除了敘述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外,泰山表示已由受委任律師提起本件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
泰山同時說明,有關獨立董事陳敏薰前開行徑,泰山認爲已符合當然解任事由,惟證交所既然有不同意見,泰山今日已委請律師提出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盼由司法機關做最終認定。(編輯:張均懋)11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