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中藥材管理技術士」惹議!衛福部:以藥膳食補爲考量
▲增「中藥材管理技術士」惹議!衛福部表示將以藥膳食補爲考量。(圖/達志示意圖)
勞動部與衛福部研議新增「中藥材管理技術士」引發中醫界反彈。衛福部中醫藥司在中醫工會抗議後發聲明指出,對於中藥商訴求新生是考量中藥服務範圍非僅臨牀疾病診療,且目前新生中藥材技術士相關修法仍屬徵詢意見階段,主要以藥膳食補、生活便利及用藥安全爲規劃考量,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進行溝通協調。
衛福部表示,對於與調理養生相關的固有成方調配及中藥材炮製、販賣,如有適當技術人與藥事專業人員分工合作,也能兼顧民衆藥膳調理需求,涉及醫師診斷並調配治療中藥仍屬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業務範圍。
民國82年2月5日修正公佈藥事法後,從事中藥的買賣,即須依藥事法第28條或第103條規定,由中醫師、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與藥劑生或中藥商來管理,惟現階段中藥商仍承擔主要的中藥材販賣業務與部分中藥藥事服務。衛福部強調,此次修法規劃並未放寬此原則,經多次召開座談會,擬透過修正藥事法讓有志於從事中藥販賣業務人員,經由技能檢定,取得中藥材技術士資格來與藥事專業人員分工。
許多民衆也有習慣到中藥房購買四物湯、八珍湯、四神湯等中藥材,仍屬中藥材販賣零售業務,至於少數民衆仍有客製化調配傳統丸、散、膏、丹需求時,衛福部表示,未來如修法通過,對於提供此項傳統丸、散、膏、丹調配業務,也將另訂辦法規範相關的環境設備、製程衛生安全標準,調配紀錄應登載簿冊等配套,以維護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