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女獄友出獄!受刑人託她辦事 存摺遭盜領、機車也被霸佔

饒姓女子出獄後幫忙獄友處理機車等問題,竟然把人家機車騎走還盜領人家存款。(邱立雅攝)

受刑人戴女與獄友饒女結識後,趁饒女刑滿出獄後,委託她幫忙處理機車等財務問題,未料有詐欺前科的饒女竟把戴女機車騎走,盜領戴女存款還多次用電子支付消費,讓戴女損失慘重,新竹地院依犯侵佔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

戴女2021年入獄期間結識同舍房獄友饒女,請饒女出監後,協助處理她的機車,未料饒女把機車佔爲己有,戴女妹妹要求返還石,饒女仍拒絕交還,報案後才把機車討回。

饒女事後使用戴女家屬汽車時,意外發現戴女郵局存摺、印章,並在保管對方手機內發現帳戶密碼及連結該帳戶之臺灣pay之電子支付,於是3次盜領現金分別爲5萬元、12萬元、9萬5000元,同時利用無卡提款提出2萬元現金。

接着饒女又偷偷用戴女臺灣pay電子支付之方式,接續在網路購物3次,消費金額分別爲1萬5000元、1755元、12萬8000元。食髓知味的饒女持續刷戴女的電子支付,又刷了3萬5755元,更用電子支付轉帳1萬元到他人帳戶。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饒女前已有數次詐欺、僞造文書前科紀錄,有復又基於個人之私利,竟將獄友所託付處理之機車侵佔入己,又未經告訴人同意,盜用郵局帳號、電子支付帳號及印章,多次冒名提款、網路消費及提領現金、轉帳,除造成告訴人財產法益受侵害外,尚對金融秩序管理產生影響,犯罪所生之損害及違反義務之程度非輕,又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其損害,依犯侵佔、行使僞造私文書、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不法利益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