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身障車位 免費停車美意變調

北市身心障礙者使用路邊停車格享2天免費優惠,相較北市最高8小時桃園新竹3小時,遭質疑優惠時間寬鬆,部分車位甚至遭長期佔用;新北市交通局表示,將與身障團體座談,參考鄰近縣市做法,循序漸進縮短優惠時間。

新北市交通局依《身障優惠作業要點》提供身障開車族路邊停車,可享有2天免費停車優惠,自第3天開始收費;另外,車主如遭開收費單,事後仍可提出證明文件銷單

不過,比較大臺北地區身障優惠,臺北市優惠身障免費停車4小時,離上班地點500公尺內8小時停車免費;至於桃園市新竹市則爲3小時,新北市優惠政策外界質疑。

臺灣障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潘於剛指出,身障朋友是一個人,不應該北市一套做法,新北市或其他縣市的福利又不同。

他認爲,優惠時間長短不是問題,最大的問題出在管理不當,有很多人並非身障者,憑着身障親人享有同樣優惠,造成資源浪費

家住板橋吳先生抱怨,體諒身障朋友行動不便,停車享受免費優惠,但有身障者卻濫用市府美意,長期佔據停車格,等2天優惠時間一到,馬上又把車停放至附近其他車位繼續佔據。

交通局主秘吳國濟表示,近日將邀請身障團體座談討論,並參考鄰近縣市做法,循序漸進調整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