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發起人」明年4月裁決! 戴耀廷「苦杯」自喻不怕入獄

▲佔中三子陳健民戴耀廷朱耀明等9名被告控罪表面證據成立。 (圖/翻攝自人民網微博)

記者楊子萱/綜合報導

香港2014年發生佔領中環(簡稱佔中)事件活動發起者等9名被告被控「煽惑公衆妨擾」等罪起訴。法官今(14)日宣佈,該案件將在明年4月9日裁決。在此之前,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被告之一)12日陳詞時指出,公民抗命是因大陸政府違背承諾,並表明自己不怕入獄。

當年香港爲爭取真普選,戴耀廷等人在2014年9月28日宣佈啓動「佔中」,導致交通癱瘓和混亂,一些商店無法經營,後來警方催淚彈驅散羣,引起極大民憤,導致佔領擴散至更多地區,包括金鐘銅鑼灣旺角等,最終演變成「雨傘革命」,示威行動長達79天,直至政改被否決。

▲警方使用催淚彈驅散。(圖/翻攝《破折號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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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的9名被告分別爲「佔中」發起人朱耀明、戴耀廷、陳健民,另外還有前學運領袖張秀賢及鍾耀華、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及陳淑莊、社會民主連線主席黃浩銘,以及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

其中,佔中三子朱、戴、陳共同被控「串謀公衆妨擾罪」,指3人在2013年3月到2014年12月2日期間,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衆地方造成非法阻礙。

▲佔中現場警民發生激烈衝突。(圖/香港獨立媒體網授權使用)

另外,這3人與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共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公衆妨擾,還有1項煽惑他人煽惑公衆妨擾罪,並指該7名被告在2014年9月27至28日期間,分別於金鐘添美道,煽惑他人非法阻礙添美道的公衆地方及道路

戴耀廷12日作結案陳詞時指出,他們相信只有引入真普選,才能作爲化解香港深層次矛盾的第一步,但是,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14年的「831」決定中,普選產生方法被設下嚴厲規定,包括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委員產生方法。

戴認爲,如果按着人大條件去選行政長官,香港的選民就沒有真正的選擇,因爲所有不受歡迎的人都會被篩選。

除此之外,他還以聖經的「苦杯」作爲比喻,「若這苦杯是不能挪開,我會無悔地飲下」,表示自己並不怕入獄。當天陳詞結束後,庭內庭外響起一片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