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釣魚臺 中:開羅宣言是「法律依據」
中國大陸外交部長助理樂玉成在研討會上表示,「開羅宣言」至今仍有啓迪現實,昭示未來的意義;與會學者話說得更白,「開羅宣言」是釣魚臺列嶼歸屬的重要法律依據,日本對此負有條約義務。中方敦促曾在近代給亞洲鄰國帶來傷害的國家承擔責任,與軍國主義徹底決裂。
「開羅宣言」發表於1943年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由當時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邱吉爾等人,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議後發表的對日作戰宣言,內容規定日本需歸還東北、臺灣和澎湖羣島等給中華民國。
大陸5日則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舉行「開羅宣言」發表70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樂玉成指出,「開羅宣言」是舉世公認的重要國際法文件,至今仍在啓迪現實,昭示未來。
樂玉成表示,必須牢記歷史,絕不能讓戰爭悲劇再次上演。「中國不欺負別人,也不允許被人欺負,任何人也不要指望中國會吞下損害自身利益的苦果。」
中方學者在會中論證「開羅宣言」對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秩序形成的基礎性作用,分析了「開羅宣言」對日本領土處置的規定,指出「開羅宣言」是釣魚臺列嶼歸屬的重要法律依據,日本對此負有條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