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鴻威被控詐團律師應援團 臺南資深律師曝對他印象

臺南律師鄭鴻威被控勾結詐團首腦,藉由律師陪同車手偵訊、法院聲押閱卷的機會,指揮年輕律師利用通訊軟體回傳偵查內容,再由鄭傳交付給詐騙首腦掌握辦案進度涉泄密,昨遭聲押禁見。消息傳出後,多數律師對他印象不深,資深律師語重心長說,年輕人應珍惜羽毛纔對。

鄭鴻威政大法律系畢業,2018年底加入臺南律師公會執業,資歷5年多,不少律師聞訊後對他印象不深刻,直說是個年輕人,也有律師坦稱乍見後印象不好,他甚至派助理出庭,這對當事人來說不夠尊重。更有律師直言,「律師這個行業喔,不能太愛錢…」,不然很容易爲新臺幣出賣自己的良知。

事實上,他承接案件不乏詐欺、洗錢等相關案件,其中重大矚目的案件即是臺南安平幫派火併釀兩死,他爲綽號「蝦米」地方蔡秉逸手下曾、餘兩共犯辯護,唯在訴訟期間解除委任關係。

然而,彰化地院去年間審理詐欺集團2名車手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中,在車手扣案行動電話內,存有集團發給教戰守則,即提到「鄭鴻威」。

判決指出,教戰守則內容包含提醒集團取款車手如何應對「客戶」,要求服裝儀容,上門前記得檢查工作證及收據是否正確,若遇到警察詢問時,如何應對,以及如果遭警察逮捕帶至警局時,「若警察持續刁難一律保持沉默,並等律師到場協助(律師:鄭鴻威,電話0000000000)!!!電話詳記!律師是人員親人的朋友」。

其中也提到被告於移審接押訊問時供稱:「(法官問:偵查中的辯護人律師是否是你自己委任?)律師只有跟我說是我哥哥或是我媽媽請的,律師說是鄭鴻威律師轉介的」,審理時供稱「律師跟我講說是家人幫我請的…但實際上不是我哥哥、媽媽請的律師」。

由於判決書中點出與詐騙集團配合的多位律師姓名,及律師應援團的操作手法,在本案爆發後,發現不少雷同之處。

律師也認爲業界良莠不齊,但此事對律師的信賴是個打擊,依法請領律師證書者,因涉犯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貪污、行賄、侵佔、詐欺、背信或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務部得停止審查其申請。經犯罪行爲經判刑確定,應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得命其停止執行職務2月以上2年以下,或除名等懲戒處分。

北檢認定,律師鄭鴻威、李明潔及楊雅涵涉及組織犯罪明確,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今晨已搭乘囚車前往看守所。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