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2800萬元重保獲釋 王牌律師這麼說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涉貪遭起訴並求刑12年,桃園地院昨晚進行接押庭,檢辯攻防歷時3.5小時,法官裁定鄭以2800萬元具保,大哥鄭文彬(右)湊錢辦保,鄭文燦(中)於昨晨5點2分獲釋,左後方爲律師陳永來。記者陳恩惠/攝影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涉嫌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自今年7月11日起在桃園看守所羈押47天,桃園地檢署前天上午偵結起訴求刑12年,移審桃園地院進行接押庭,合議庭評議後讓鄭等在押5人均獲交保,其中以鄭文燦的2800萬元保釋金最高,鄭犯嫌重大且極可能潛逃,76分鐘內籌錢辦保明顯仍具影響力,法官仍裁定交保,對此,九陽法律事務所律師何祖舜認同法官評議結果。

曾任一、二審檢察官的律師何祖舜分析,由於檢察官起訴書內所載相關事實、證據都已經鞏固,相關行賄者對於行賄的過程也都交代清楚,而且也都具結認罪,且在此狀況下,同案被告廖家父子、侯水文等人爲了能在未來的審判中獲得更好的處遇,翻供的可能性降低,未來審理過程中可能發生串供、變更證詞的風險也不高。

羈押庭要件第一是勾串證人、湮滅變造證據,所以勾串、湮滅這部分的風險降低,第二雖然貪污罪爲五年以上重罪,但鄭有2800萬元的重保,院方實質考量認爲他仍系足臺灣、仍有政治生命,鄭若是逃亡的話,政治生命真的就此結束,包括他的政治生涯及他所產生相關的政治勢力將會土崩瓦解,所以相對來說,鄭的逃亡性很低,無論如何他都會想打到判決終結確定之時,屆時纔會有逃亡可能性。

另,全案從一審、二審打到三審判決確定,至少得耗上5至6年以上,基本來看一審耗2至3年,二審得花2年,最高1年,不算更審次數的話,等案件終結定讞,總共得花6年時光跑不掉,若終審判決有罪,纔會有逃亡動機和有逃亡之虞。

何祖舜說,在一、二審其實根本不具有逃亡動機,實則是因他還有爭取讓自己判無罪的空間與機會,以及他仍希望在政治上繼續有影響力,這些都是鄭放不掉的包袱,院方因此裁定鄭的逃亡可能性是低的,在串證滅供風險、逃亡風險皆低的狀況下,僅剩重罪,不過重罪不能作爲單一羈押理由,所以重保即可。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涉貪遭起訴並求刑12年,桃園地院昨晚進行接押庭,檢辯攻防歷時3.5小時,法官裁定鄭以2800萬元具保,鄭(中)於昨晨5點2分獲釋,鄭的律師鄧翊鴻(右)率先開道。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