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港警」環時記者付國豪遇襲 港法官今判3被告有罪
▲環時記者付國豪當時被香港示威者捆綁毆打。(圖/翻攝自《環球時報》)
曾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活動中,高喊「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引起軒然大波的大陸鷹派官媒《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其遇襲案今在香港做出宣判,法官認爲畢慧芬等3名被告參與暴動及傷人罪名成立,預計後續將依法做出裁處。
2019年8月13日,付國豪到香港國際機場「和你飛」集會,被示威者懷疑身分後,遭包圍、毆打,過程中他高喊「我支持香港警察,你們可以打我了」,被大陸網友認爲是「英雄」,許多公衆人物、演藝人員更紛紛在社交平臺上,轉發他的口號,表態支持香港警察。
針對付國豪在當天受包圍襲擊和捆綁,《星島日報》報導,香港法官李慶年今在區域法院裁定黃逸豪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兩罪罪脫,賴雲龍傷人和參與暴動罪成;畢慧芬非法禁錮及傷人,參與暴動罪成;何家樂傷人及參與暴動罪成,等於共有3人罪名成立。
據瞭解,三名罪名成立的被告,原先被起訴「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但法庭認爲付國豪承受的傷勢未至於嚴重程度,故改判爲襲擊致構成身體傷害罪成。
報導稱,在此之前,活躍社運活動的畢慧芬等4人皆否認指控受審,包括2019年8月13日,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與他人蔘與暴動及非法惡意傷害付國豪;惟開審前,賴雲龍承認用旗杆襲擊付國豪以阻撓救援進度,而何家樂亦承認8月底被警方搜查車輛時,有折刀,彈珠和雷射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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