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搬「千禧法案」駁鄉民抗議 籲勿拿SOPA比封網

你相信政府能力執行「網路審查」,不會拿來惡搞濫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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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SOPA跟智慧作法對比,是網路鄉民傻傻分不清?(圖/智慧局長王美花資料照片)

記者鍾禎祥/採訪報導

經濟部智慧財產研擬修法,以封鎖IP方式打擊境外侵權網站,引發網路輿論譁然,鄉民羣起串聯抗議,「美國人民的強烈抗議讓美國政府沒有通過SOPA法案臺灣人民更不能讓比SOPA更離譜的法案通過!」對此,經濟部智慧局著作權組組長張玉英迴應,SOPA牽涉範圍極廣,網友拿智慧局的新修正案對比並不恰當。

SOPA全名爲《禁止網路盜版法案》,是一項由美國衆議院以及美國參議院在2011年底所提出的重大議案企圖藉此擴大智財權應用範圍,封鎖美國國外的侵權網站,未料該法案引起美國不分商業公益各大網站一致反對,連白宮表態不支持,最終不了了之,遭到擱置冷凍。

最大的爭議點在於,SOPA要求網站所有者負起審覈責任,若有人上傳任何侵權內容,不論是文字、照片或影音,美國政府即可封鎖該網站,使它不能被存取或搜尋。

反對者形容,這就好像便當店在顧客門前要先搜身,若警方臨檢發現有人攜帶違禁品,被處罰的不是壞人,而是便當店老闆。Google專利搜尋引擎共同發明人卡茲(Matthew Cutts)擔憂,若政府有權審查網站內容,恐有害網際網路發展,通過SOPA法案將造成所謂的「網路白色恐怖」。

對此,張玉英強調,SOPA所牽涉的不僅是網站管理者,還包括使用者電信商、廣告商等,只要有一點點侵權行爲,整個網站都會遭殃,但智慧局目前修法方向,僅針對「重大侵權」網站封鎖,認定方式包括「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爲」、「網站內容一看就知全是侵害著作權」。

「美國DMCA(千禧數位法案)法案第512條早有類似規定!」針對網友不滿智慧局拿韓、西等國做範例,張玉英表示,其實美國早有類似作法,智慧局討論此修正草案時,當然也會參考美國的相關規範

但當記者追問國外審查委員會人數實際執行狀況及阻擋網站數量時,張玉英則以「手邊沒資料」迴應。

▼網路流傳的反智慧局網路審查制文海報。(圖/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