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臺北分署二波催討防疫罰鍰 查封阿公店生財器具

執行署臺北分署今動員大批人力,二波催討防疫罰鍰。(臺北分署提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今針對滯欠防疫罰鍰案件,展開第2波執行行動執行官兵分多路核發執行命令、查封動產。其中萬華阿公業者因去年未配合疫情停業,遭罰35萬元,執行官今查封酒品冰櫃營業用具,另跨海聯繫人大陸補習班業者,要求分期償付

臺北分署表示,今天的執行行動,包括日前已遭扣押存款薪水的8人,今日核發命令要求金融機構公司義務人存款及薪水直接繳納衛生局清償

深坑董姓婦人,在居家檢疫的最後一天,因煩悶外出遭裁罰20萬,執行官今收取款項;另北投區藥局負責人未繳納防疫口罩帳款9938元,亦於今天收取款項結案

萬華阿公店黃姓業者,積欠罰鍰35萬元,執行官今至店面查扣現金1萬7000元、啤酒9箱、礦泉水5箱、電視9臺、冰櫃、冷氣各2臺及開水機1臺。

此外,執行官通知人在法國澳門外籍人士繳清罰鍰10萬、1萬元,另在大陸廣東經營補習班的洪姓民衆積欠20萬元,經執行官強力催討下,同意分10期繳清。另執行官1月間查封391組非醫療口罩及手套,將於3月2日拍賣清償。

至於弱勢民衆的催繳情形,執行官同意失業越南外配3人,辦理分12期清償,並協助失業民衆轉介就業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