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隨機砍案兇嫌喊後悔沒用 法院裁定再收押2個月
▲中捷砍人犯嫌洪男遭臺中地院裁定繼續延押。(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捷運今年5月間發生洪姓護專生隨機砍人事件,造成「長髮哥」與呂姓高中生受傷,臺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洪起訴。洪男被收押至今,他落網時曾喊「出獄後會再殺人」,但日前臺中地院延押庭時,改口聲稱已有悔意、不會再犯。法院認洪所犯是重罪,羈押原因未消滅,裁定再延押2月,可抗告。
檢方查出,洪男因家庭、求學因素,對社會產生不滿,4月間便預謀「藉由殺人讓全國民衆看到自己」,並選定在捷運車廂內犯案,還曾用麥脆雞模擬殺人手感,此案發生後造成社會大衆集體恐慌效應,對於當天在車廂內的乘客更是心理上揮之不去的陰影,遂依殺人未遂、恐嚇公衆罪嫌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洪男案後遭羈押獲准,全案6月起訴後,洪7月延押1次,9月再次延押,至11月25日羈押期滿;本月8日臺中地院進行延押庭,這次洪的態度轉變,聲稱對自己犯行感到後悔,未來有迴歸社會的想法。
法院認爲,洪男涉犯殺人未遂、恐嚇公衆等罪嫌,嫌疑重大,所犯爲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伴隨逃亡高度可能,原羈押原因未消滅;洪在大衆運輸工具上犯案,犯罪情節顯屬重大,對社會治安危害巨大,仍有羈押必要,裁定自11月26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