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污水下水道BOT 王秀時喻鄭文燦費盡「洪荒之力」
▲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BOT案,王秀時司長(左三)喻鄭文燦費盡「洪荒之力」。(圖/記者楊淑媛攝)
桃園市政府19日舉行「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BOT案」簽約典禮,蒞會觀禮的財政部推動促參司長王秀時以該案,因舊縣府時代官司訴訟,致工程延宕多年,鄭文燦市長上任後,面對各方壓力,費盡「洪荒之力」匡正錯誤,重新出發,相當不易!
對於「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BOT案」延宕7年的要因?鄭市長提出說明指出,該案在舊縣府的招標、評選機制及履約管理都有重大缺失,包含未能及時解約,也未進行實質的財務稽覈,致進度完全停擺。
99年間,該案進行第一次招標時,是由達闊、中林環工、中壢污水處理等3間企業聯盟得標,共同組成的「臺灣地網」特許公司負責,並在同年8月與前桃園縣政府簽約。但是,27億的履約保證金沒有到位,只繳1億就進場施工,還將位於大江購物中心後、新街溪畔的中壢水資源中心基地的砂石全部挖走,並且讓得標的臺灣地網公司取得地上權。 鄭市長表示,他上任後,把整卷原始卷宗,包括招標過程及管理文件,全數移送廉政署調查,因爲臺灣地網公司的原班人馬,後來也用同樣手法取得臺北市政府主辦的雙子星大樓開發案,兩案都是空頭公司取得鉅額公共工程案件,也是BOT廠商綁架政府的典型個案,具有關連性,因此廉政署又移送至臺北地檢署,由臺北地檢署同時偵辦。 市府列出縣府時期「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BOT案」不合理之處,但是不做法律責任的判斷,而交由司法判定,這是處理過去錯誤的方法。目前,中壢污水處理廠地上權塗銷的官司,桃園市政府一審勝訴,其他司法案件也取得勝訴判決,市府有信心一定會贏得官司,取回地上權。
鄭市長強調,新招標案的評選過程非常謹慎,他不只一次對外說明,「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BOT案」完全透明,以公正、客觀的程序,評選出最優團隊,沒有任何代理人及場外協調,更沒有任何人能從中牟利,廠商也不必關說,一切都攤在陽光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