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黎明重劃弊案 前立委楊文欣二審判4年10月
檢方偵辦臺中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弊案,重劃區自救會到司法大廈前呼籲檢方追查到底。 (資料照片)
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弊案,前立委楊文欣等4名富有公司決策成員參與重劃業務,被控以400多名人頭地主取得重劃會主導權,虛增拆遷補償費及工程費等13億餘元,詐取1.2萬餘坪抵費地,市價逾60億元。一審依背信等罪判楊文欣等12人徒刑5年6月不等、沒收犯罪所得土地9千多坪。二審30日宣判,改判楊4年10月,可上訴。
臺中高分院經1年多審理昨天宣判,富有土地開發公司發表聲明表達悲憤與委屈,公司承辦重劃,依法取得抵費地,未來將上訴,希望相關單位正視自辦重劃辦法的不足與疏漏,進行修法,讓後繼自辦重劃有更清楚遵循的法令。
富有公司創辦人林世民在2006年與楊文欣商議,引進長億集團資金,找地主協助成立黎明重劃籌備會,林、楊兩人與前臺灣省政府規劃師傅宗道、允九營造董事長紀玉枝4人組成富有土地開經營決策會。
黎明自辦重畫區(單元二)緊鄰臺中市七期重畫區精華地段,面積有186公頃、土地所有權人2619人,是臺中市面積最大的自辦市地重畫案,由富有公司承辦,再與允久簽訂承包工程合約。
富有公司出資在同年間購買土地,以買賣名義各登記在467個人頭名下,每人取得僅約A4紙張大小面積的土地,佔重劃區土地所有權人的18%,取得理事、監事席次,掌控重劃會。
決策會成員還透過不知情的員工找親友出具不實領據,虛列地上物拆遷補償費2.3億餘元、虛列公共設施工程費近10.9億餘元,共高達13億餘元。
經重劃會檢送相關資料給不知情的臺中市政府覈定後,富有公司依重劃土地分配,詐取1.2萬坪的抵費地,以當時市價計算已逾60億元。
楊文欣等人坦承虛增第一期、第二期拆遷補償費,但楊文欣辯稱,他原本是富有的董事長,後改任爲顧問,後續的決策他不知情,包括髮包給營造公司項目及契約、虛增工程費、呈報市府行政流程、富有出資購地借名登記等情事,至於安排重劃會理監事之事,他則是選出來後才知道。
該案一審在2021年10月宣判,依背信及僞造文書等罪判楊5年6月,並宣告沒收富有公司名下的「交六」土地9千多坪,市價近約50億元,其他11人各依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5年6月至5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