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加薪抵稅擬延長十年 抵減率加碼至150%
稅務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經濟部昨(1)日預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延長租稅優惠十年至2033年12月31日,希望明年起申請適用。其中加薪加成減除優惠修法有三大亮點,包含刪除啓動門檻、抵減率加碼至150%、增訂增僱中高齡者也能適用。
中小企業爲基層員工加薪,現行可享有薪資費用抵減率130%的租稅優惠,這項優惠將於今年5月19日結束,經濟部昨日預告修法,除延長十年至2033年底外,修法還有三大亮點。
首先,現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加薪加成減稅的啓動時機,必須是在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也就是失業率連六個月高於3.78%,然而過去適用案件少,外界質疑啓動門檻嚴苛,此次修法刪除啓動門檻,使這項租稅優惠常態化。
其次是提高抵減率,加薪抵減租稅優惠從原本130%提高至150%,與增僱員工抵減率相同。
第三是擴大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增僱對象,除維持現行24歲以下青年外,也增納45歲以上員工,也能享有租稅優惠,減除率一樣爲150%,同時刪除增資或新設資本額的門檻要件,提升中小企業延攬青年,並提高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
經濟部官員舉例,一家中小企業增聘兩名45歲以上員工,月薪3萬元,合計年薪爲72萬元,可以150%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加成減除,也就是除了減除72萬元薪資費用外,還可額外減除36萬元,以20%營所稅率計算,可省稅7.2萬元。
除加薪加成減稅延長並精進外,經濟部此次修法也同步延長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所得稅等租稅優惠,實施期限都是到2033年12月31日。
中小企研發投抵優惠是希望厚植研發量能,此次修法納入「有限合夥事業」,抵減率則維持10%或15%,並以當年度應納營所稅30%爲限;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所得稅適用條件、優惠皆不變,盼能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
經濟部表示,相關修法方向自昨日預告後,將預告30日蒐集各界意見,後續將與產業座談,並綜整各界意見,在預告結束後報行政院轉請立法院審議,希望能讓中小企業自明年起申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