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亂爆料判賠220萬 趙少康提「4聲明」感謝法院嚴懲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趙少康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和臉書,稱他拋妻棄子,提告要求周玉蔻及民視連帶賠償1000萬元並下架文章和節目,臺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單獨應賠償20萬元,並應移除相關言論。對此趙少康提出4點聲明,感謝法院發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懲罰,他也承諾將賠償金捐給公益團體。
趙少康聲明:
針對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周玉蔻及民視共要賠償我220萬,其中200萬元賠償,民視公司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一事,本人聲明如下:
1,謝謝法院發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一定程度的懲罰。
2,周玉蔻曾因毀謗馬英九被法院判賠180萬元,因毀謗郭臺銘被法院判賠200萬元,現在更因毀謗張淑娟女士被控告,還在法院審理當中。周玉蔻藉媒體多次毀謗無辜者,顯然她並不把賠償200萬當一回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蹈覆轍。
3,判賠220萬對一般人也許不算少,但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根本無法阻止她再犯,更何況她因毀謗他人可能會獲得許多有形無形的利益。
4,本人一生從未毆打女性,遑論家暴,周玉蔻信口雌黃,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人將和律師研討,一定要積極上訴,要求周玉蔻給付更多賠償,以遏止她隨意毀謗他人的惡行。所有賠償本人都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5,媒體也要留意不要成爲周玉蔻利用的幫兇,爲虎作倀毀壞了自己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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