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臺廠跨入電動車產業模式觀察

圖/美聯社

近年於全球淨零碳排趨勢下,電動車產業快速崛起,去(2023)年總銷量可望超過兩千萬輛,產業上下游及相關基礎建設持續攀升,除熟知的電動車大廠特斯拉(Tesla)外,中國大陸挾規模經濟、政府補助以及電池關鍵零件之製造,電動車廠快速興起,如比亞迪、理想、小鵬與蔚來等,除價格極具競爭力外、產品性能持續攀升,於去年下半年積極搶進歐洲、中東及東協市場。而傳統大型車廠豐田、福斯及現代等,除燃料車外,也積極推出各類型油電混和電動車搶市。

不少臺灣廠商也將切入電動車領域列爲未來重點策略發展方向,然汽車產業百年來因耐久、安全及測試程序之考量、形塑完整嚴謹之供應鏈體系,若干大廠投資多年仍不得其門而入;同期間也有廠商默默進入電動車產業鏈,以下就臺商切入電動車產業鏈之模式進行整理:

一、投資新興電動車廠,成爲初期策略股東及供應鏈廠商

國際與臺灣都有新興電動車廠商持續投入市場,如早期的特斯拉、臺灣二輪電動車GOGORO、電動商用物流三輪車蓋亞汽車,前述公司成立初期持續有資金募集及建立供應鏈之需求,臺廠早期投資電動車新創廠商,可透過股權投資成爲策略股東或早期參與共同開發,隨着前述車廠規模持續成長、出貨量持續上升而進入電動車供應鏈。此模式之風險在於新創公司數量持續增加,創業成功者數量有限,評估慎選投資項目並擴大範圍、分散風險爲此模式之主要考量。

二、收購歐洲、日本汽車供應鏈廠商,取得供應商資格

歐洲及日本汽車產業中有許多汽車供應鏈廠商,因母公司集團策略規劃或傳承議題可能將控制權釋出,臺廠可透過股權收購取得供應商資格,如面板大廠友達去年10月份以6億歐元收購德國BHTC控制權,跨入車廠Tier 1供應鏈以拓展智慧移動生態圈。此模式概念直接,但過去臺商較爲被動,多等候財顧或產業之介紹、或參加國際標案模式爲主,然而因電動車領域爲熱門領域、參與者衆導致收購價格持續攀升,喪失財務效益而無法達成策略發展需求;近期部分大廠改採主動模式,委任財顧直接於日本與德國市場搜尋並主動接觸具傳承議題的汽車供應鏈廠商,採用未公開模式開發案件避免資訊之公開以及同業競爭。

三、成立電動車領域加速器與基金,納入外部量能切入電動車元件領域

部分廠商成立電動車加速器/育成中心與企業創投CVC,邀請電動車新創公司加入納入外部研發量能,由廠商提供部分資金、製造量能與驗證機制,共同投入電動車元件領域,產生跳躍式之創新。此外,部分電動車元件新創公司,產品符合電動車廠需求開發已趨成熟,但因新創公司資金與市場地位不足,需與大廠合作/合資穩固資金與市場知名度,進而切入電動車供應鏈。

前述不同模式所需之時間以及投入資金上具有顯著之差異,可獨立運作或一併採用,也有廠商資源充沛同時展開運作,廠商可與顧問團隊配合、檢視自身資源與優勢,擬定未來策略方向及優先順序,打造專屬合適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