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前吃飯喝酒也算賄選?」 花蓮富里鄉長抗議司法不公
▲花蓮縣富里鄉長候選人陳榮聰因賄選案被花蓮地檢收押禁見。(圖/記者鄭有財攝,資料照)
記者鄭有財/花蓮報導
大選將至,花蓮地檢連日來陸續公佈多項賄選案件,檢察長黃和村更在公開場合中表示,接下來將有「更大咖」的人物會公佈,14日晚間再度公佈富里鄉長陳榮聰賄選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陳榮聰妻子林玉珠15日和支持者一同出面痛批司法操弄選舉。
花蓮地檢表示,花蓮縣富里鄉陳姓鄉長候選人,去年10月宴請同鄉8名部落頭目,席間涉嫌先透露將角逐鄉長寶座,再拜託頭目鼎力支持,會後還各送上一瓶紳蘭威士忌搏感情,花蓮檢方約談涉案的8名頭目到案說明,有4人坦承聽聞陳男當場請託支持,陳男偵訊時雖否認行賄,但檢方認爲犯行明確聲請羈押,法院今午裁定羈押禁見。
林玉珠將當天用餐的情況說明,2017年的10月6日,剛好是原住民豐年祭結束和中秋節過的聚會餐敍,當時陳榮聰並未表明是否要參選,席間也開了幾瓶酒和頭目們一同飲用,怎麼會被當成是賄選的事證,絕對是有心人士進行的栽贓、誤導。
由於事情發生在1年多前,林玉珠對於檢調的作法相當不認同,和支持者一同出面爲陳榮聰喊冤,她質疑選前10天前檢調纔開始偵辦,而不是在去年就進行,就連餐廳老闆也一同被提報訊問。
林玉珠表示,檢調大動作來到家中搜索,也查無任何資料和名冊,更沒有相關的事證,連同陳榮聰及8名頭目帶回偵訊10多個小時,讓頭目被疲憊不堪,檢調的做法相當不人道,且有違常理。
民衆對於投票前1年宴客請託涉嫌行賄收押,有不同的看法和解讀,律師蘇亦洵表示,有2個部份需要釋疑,一、沒有登記之前,不會出現「投票權」行使的問題,與賄選的關聯性不強;二、餐敍接受招待的目的、價值如何判斷也是困難的,招待吃飯很正常,但原因是什麼?
林玉珠表示,請客餐敍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若1年前多前的餐敍可以做爲賄選的依據,請檢調也要不分藍綠的來徹查,比照辦理,以示公平。
檢方將陳榮聰與樁腳帶回後矢口否認犯行,但檢方認爲有必要深入追查相關餐會、洋酒資金來源之必要,認爲兩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遂向法院聲請羈押。
▲陳榮聰的妻子林玉珠與支持者今高舉白布條抗議司法不公,檢調隨意栽贓。(圖/記者鄭有財攝)
▲1年多前的餐敍被拿來當做賄選的事證,林玉珠相當不滿,要求檢調對其他人也必須要比照辦理,以示公平。(圖/記者鄭有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