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個紙箱價值90多畝土地 海南貪官收5000萬「感謝書箱」

商人利用紙箱去送上謝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高敏鳳綜合報導

海南文昌東郊花木生意人黃某10年前有2塊已經要被政府無償收回的土地,但這期間他卻透過曾擔任文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文海去從中作梗,讓此使用權改爲自行處理。當然這件事是有回饋的,文海最後因爲收了「24個裝滿書的紙箱」,而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據《南國都市報》指出,李某於2010年6月找到文海並表示,自己在文昌東郊做花木生意的朋友黃某在文清大道有2塊土地因爲沒有開發建設,政府已經發文將無償收回。他說,黃某很着急,希望通過文海的關係讓政府撤銷收回相關文件,如果能辦好此事會有應得的感謝。

土地事件在文海的招呼下,以及時任國土環境資源局局長、文昌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鄭某等人的相助,最後政府廢止了無償收回黃某的花木場兩宗土地使用權決定,2宗土地改爲自行盤活方式處置。黃某的土地是在2004年8月通過轉讓方式獲得的,共90多畝。不過,因爲他並未對土地進行實際開發建設,導致土地閒置超過2年以上,文昌市政府最終在2010年5月28日決定無償收回。

順利進行的事件讓黃某相當開心,便透過中間人韓某、李某給文海送上「感謝」。文海打開4個紙箱中間人說送的「書」,裡面都是錢,共200萬人民幣,後續也還有送紙箱,前後共6次,每次都是4個紙箱子,總共收到1200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5691萬)。

紙包不住火,收賄的事情最終爆發,2016年7月12日,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人員將文海傳喚到案,他也如實供述犯罪事實。2017年3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爲,文海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文昌市市委常委職權地位形成的條件,透過鄭某等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謀取不正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

該法院指出,此行爲已構成受賄罪,並判處文海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罰金220萬元人民幣;已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文海家屬代爲退還的贓款860萬元人民幣,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其餘贓款340萬元人民幣。

▼政府人員利用職務去收賄非常不應該。(圖/記者張瑋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