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母凌虐1歲10個月男童「剴剴」致死 今裁定均延押2月

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姐妹凌虐致死,臺北地檢署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嫌起訴姐妹2人,劉氏姐妹押期將屆,檢方聲請延長羈押,臺北地院日前開庭調查後,今天裁定劉氏姐妹本月18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

法院日前開調查庭,檢察官林於湄表示,劉彩萱在偵查中有串供、滅證情形,爲避免影響審判進行,劉女有羈押必要;檢察官黃振城說,劉彩萱的王姓丈夫可能將來須傳喚作證,也建請羈押劉彩萱。

劉彩萱的律師黃任顯說,劉彩萱的大女兒已辭掉大陸工作、租屋處也處理掉,逃亡的理由已不存在,沒有再延押的必要。

針對劉若琳是否延押部分,林於湄表示,劉若琳在偵查中有串證,審理期間有動機串滅證及逃亡,還有羈押禁見必要。

劉若琳的律師曾維翎表示,檢方始終未釋明串、滅證的具體內容,本案證據經調查已完整保存卷內,已無串證空間,認已無再羈押必要。

依起訴書,劉彩萱、劉若琳是專業保母,爲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會待出養兒童保母,2023年8月間,劉姓姊姊與「剴剴」外婆簽署托育委約書,約定2023年9月1日起以每天1000元在住處全天照護「剴剴」。

劉彩萱自2023年9月1日至12月23日以不聽話爲由,用繩索、布條捆綁四肢、頭部將「剴剴」身體對摺捆綁,用口罩、保利龍遮蓋眼睛後,用膠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

此外,她將「剴剴」捆綁後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劉女妹妹於姊姊在洗澡或外出時,協助捆綁或看管監「剴剴」,在「剴剴」矇眼口罩脫落時,將口罩戴上,以矇住他雙眼。

檢方調查認定,劉若琳曾見「剴剴」遭綁住雙手、雙腳放置於水桶,因掙脫踢翻水桶嘗試掙脫,將「剴剴」捆綁固定再塞回水桶內,還長時間處罰讓「剴剴」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擡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

劉彩萱也命「剴剴」裸體罰站在陽臺、屋內等角落到睡着,遇「剴剴」不從,即以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致「剴剴」不停顫抖,導致身體因長期捆綁變形且不對稱。

檢方說,劉氏妹妹2023年9月7日以指甲刮「剴剴」的右頸部,造成「剴剴」脖子撕裂傷及全身有多處新舊不同程度鈍挫擦傷、瘀傷、裂傷,「剴剴」大血管也塌陷、下門牙缺,還有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

姊妹也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絞碎餵食「剴剴」,不幫「剴剴」穿衣長期無衣物蔽體,又因一天只提供半個紙杯的泥狀絞碎物給「剴剴」吃,致長期營養不良、感染肺炎。

2023年12月23日晚間10時,「剴剴」已嘔吐,手腳冰冷,劉彩萱僅將「剴剴」置雜物間角落,翌日凌晨發現「剴剴」已無意識,才請先生撥打119送醫,不過,「剴剴」送至臺北市萬芳醫院前,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保母劉彩萱今天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