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彈劾未過 監院將再檢視陳宗彥案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昨因「小芸案」被臺南地檢署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昨因「小芸案」被臺南地檢署起訴,並建請從重量刑。該案曾在監察院調查過,且提出彈劾,但在今年二月的彈劾審查會上,與會監委認定與檢方大不同,以懸殊比數僅二票成立、十一票不成立,彈劾不成立,引起輿論譁然。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廿七日將討論陳宗彥案,據瞭解,陳被停權的機會很高。

監察院表示,已向臺南地檢調閱相關卷證資料,待資料送至監院後,將全面檢視。根據「監察法」規定,調查案件經定處理後不成立彈劾案,原調查人員、原訴人或利害關條人,均得申請覆查,並以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足認被訴人應負違失責任者爲限。

一位當初投彈劾「不成立」票的監委表示,當時考量是南檢尚在偵辦中,彈劾案由的證據力也不夠完備,基於不預設立場態度,才做此投票,並非包庇,若南檢有新事證,他支持秉持新證據做妥適處置。

監察院當初調查報告指出,酒店業者在對話時,以陳董、同學、老闆的朋友來代稱陳宗彥,暗語「喝咖啡」代表性交易。陳宗彥否認他就是被性招待的「陳董」,但根據對話紀錄,「陳董」是任職於市政府且協助「縮短流程時間」者,對陳宗彥說法,查案監委尚難採信。監委在約詢時也問,是否接受性招待,陳宗彥未承認、未否認被性招待,只說「不記得了」。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則批評,監察院當初護航陳宗彥,不敢彈劾,印證不過就是一個「廢物院」,民衆黨團要求監察院,重新啓動對陳宗彥的彈劾程序。黃國昌質疑,陳宗彥長期接受色情業者媒介性交易,竟然還有臉說人格被抹殺,現在直接被檢察官打臉,監察院當初護航不敢彈劾,難道還要再繼續放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