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分鐘狂飆下屬17句髒話…女主管獲無罪!法官認她「自己招罵」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楊姓女子高雄市公司廠房擔任主管職,卻被下屬吳姓女子指控2018年9月27日間在實驗室飆罵「你臭俗仔啊」、「X你娘」等髒話,遭求償1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爲楊女飆罵時現場並無其他人,不構成公然要件,且根據實際情形也可知,是因吳女不斷出言騷擾,楊女才情緒失控,故審結判她無罪。

▲楊姓女子在實驗室飆罵女下屬,法官認定該場所「非公共場域」,故審結判她免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判決,楊女與吳姓女下屬因爲工作事務互生不快,事發當天中午12時許竟然在存有濃硫酸化學溶液的實驗室開罵,包含「他媽的」、「你臭俗仔啊」、「X你娘」等等,36分鐘內就飆出17句髒話,足以貶損吳女的人格名譽

然而,楊女堅決否認有做出任何公然侮辱的行爲,辯稱案發地點的實驗室有門禁管制,平時會上鎖,除了她、下屬和輪值晚班人員之外,其他人進入都要徵得同意並登記,「當天只有我們兩人在場,他對實驗室工作流程自作主張品管部主管也曾多次爲此召開會議確認規範,她(吳女)還是屢次在我忙碌時頻頻發問,我纔對工作上的事情與她溝通,並非刻意針對,而是要表達對她的行爲感到憤怒,是情緒性發言。」

品管部鄭姓課長證稱,該實驗室門窗都是緊閉的,頂多可以聽到室外機器聲音,外面人員的聲音無法傳進去,而室外的廣場主要用來堆置雜物及切割,施工噪音很大,所以外面也聽不到裡面的聲音,至於鑰匙是從業人員一人一把,但門口貼有告示,非相關人員不會自行進去,就算要開門,也有要求要先敲門提醒。

橋頭地院審判楊女無罪;案經吳女上訴,她於庭中強調,實驗室內如果有人並不會上鎖,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例如公司高層臨時派人送樣,應該符合「公然」的要件,但高雄分院法官檢視錄音證據,發現實驗室內自始至終都只有雙方當事人,並無大門開啓或關閉的聲音,可見期間無他人進出。

高院審理時指出,楊女飆罵時現場並沒有其他人,顯見實驗室並非公共場所公衆得出入之場所;另外,吳女已不是公司新人,但她卻時常出包,衡量吳女於庭中自認,是因自己看錯紀錄而招來謾罵,法官就此認定楊女並非無端罵人內容也未達到侵害吳女名譽權程度,只是出於對楊女的工作效率、工作態度不滿所爲情緒上的發泄,審結判吳女敗訴,楊女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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