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5千萬交保 2小時備妥現金運兵車接送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於晚間9時許在律師及大批親友陪同下離開法院,並且搭乘早就停在法院外頭的車輛離開。(賀培晏攝)
郭、張2人的判決約在晚間6時裁定,共5500萬的高額交保金在2小時內火速備妥,於晚間8時由1男1女拖着行李箱步入法院。(賀培晏攝)
郭哲敏的共犯張旭升則在郭之後離開法院,但身邊僅有律師一人陪同。(賀培晏攝)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自今年5月羈押迄今,新北地方法院今(8)日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另共犯張旭升500萬元交保,晚間9時19分郭先在大批親友陪同下步出法院;張則是於晚間9時34分在律師陪同下離開。
據瞭解,郭、張2人的判決約在晚間6時裁定,共5500萬的高額交保金在2小時內火速備妥,於晚間8時由1男1女拖着行李箱步入法院,此外,郭的妻子及大批親友約莫10人也到法院迎接,法庭外亦有俗稱「運兵車」的Lexus LM、Alphard待命。
晚間9時19分由郭哲敏率先步出法院,頭戴帽子、臉戴眼鏡、口罩並且身穿長袖長褲全身包得密不透風僅眼部露出來,身旁有其律師、妻子陪同;面對媒體提問也全程不發一語從容往在外待命Lexus LM走去,郭上車後獨留律師一人在現場。
晚間9時34分張旭升在僅有一位律師的陪同下離開法院,陣容相較郭哲敏孤單不少,衣裝也相對簡單僅一副口罩遮掩,媒體提問同樣不發一語快步往外走去,隨後搭上預先待命的Alphard離開。
郭哲敏與張旭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今日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張旭升500萬元交保,且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戴電子腳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