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日出勤遭除名…空服員提告敗訴 桃產總:工會禁止搭便車

華航罷工現場。(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航空服員去年6月底罷工,總統英文首次出訪的專機仍照常起飛,出勤的空服員除了無法享有罷工成果之外,還慘遭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除名,引發熱議;其中一名遭除名的空服員提告,桃園地方法院最後判決敗訴。對此,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25日表示,該判決有利工會團結。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去年在罷工行動獲勝後,除了公告22名罷工當日仍出勤的組員無法享有罷工的成果、不可獲得每小時5美元(約新臺幣150元)的外站津貼,還將這些會員從工會裡除名。其中一名參與蔡英文專機出訪的空姐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告,法院判該空服員敗訴,職業工會確實有除名的權力

▲蔡英文「英翔專案」華航空服人員示意圖當事人。(資料照/記者陶本和攝)

針對此事,毛振飛表示,會員已明顯違背工會成員宗旨規範,若工會無法制裁違規的會員,那工會已等同於瓦解。他說,在西方國家工會組織裡不允許會員違規事項,社會上有許多人要別人去第一線打仗,自己卻在後面撿打仗後的成果利益,「臺灣長期以來都是這樣子」,因此工會必須設立「禁止搭便車」條款

毛振飛表示,不可能單靠個人努力來對抗資方,一定要集體力量。他相當肯定桃園地方法院的判決,認爲此舉有利於工會的團結。

另外,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也指出,《工會法》明定若工會除名會員,必須經過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也要讓被除名的會員在代表大會上陳述,大會才能決定是否除名。他認爲,工會除名會員,對其他會員的權益影響相當大,因此他尊重地方法院的判決結果

▲華航罷工,工會宣佈成功,空姐笑了。(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