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公司販售文旦蜂蜜「不純」 國產純蜂蜜抽驗4件違規
▲文旦蜂蜜純度、新鮮度不足還有標示違規。(圖/北市衛生局提供,下同)
北市衛生局今(14)日公佈市售國產蜂蜜檢驗結果,發現有4件不符規定,都是新鮮度檢測未達標準;但當中一款在北市百貨超市抽驗的文旦蜂蜜同時測出「純度不符規格」問題,且還有標示上違規,除了要求產品下架、改正,也依《食安法》處分4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食藥科技正黃敬堯表示,今年進行市面蜂蜜產品專案調查計劃,抽驗地點包括超市、量販店、農產品專賣店、生機食品店等,共計抽驗15件蜂蜜產品。衛生局依據國際分析化學家協會(AOAC)公認的碳同位素檢測法及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305進行蜂蜜真僞辨別調查,結果1件產品同時不符AOAC純蜂蜜規格及CNS1305標準、還有3件產品與CNS1305標準不符,不符規定比例爲26.7%。
在太平洋崇光百貨忠孝館超市抽驗的「文旦蜂蜜(有效日期:2021/1/1)」經AOAC碳同位素分析檢出C-4型植物糖(例如甘蔗及玉米來源糖類)含量8.7%,超出7%即不符合純蜂蜜規格,不過超標數值不多,不排除是製程上的問題;另該產品「羥甲基糠醛」檢驗值也超出CNS 1305標準,代表蜂蜜新鮮程度不足。
▲不符規定產品:野生草本蜂蜜。
而另3件蜂蜜產品也違反CNS 1305標準,包含「法莫莊園龍眼蜂蜜(有效日期:2021/1/4)」、「野生草本蜂蜜(有效日期:2022/1/1)」及「臺唯佳龍眼花蜜(有效日期:2020/10/11)」的「羥甲基糠醛」數值過高或「澱粉酶活性」低於標準值,黃敬堯表示,由於蜂蜜經過加熱或保存條件不良容易導致澱粉酶活性喪失,而羥甲基糠醛在新鮮的花蜜中含量低,但會因長時間的加熱或儲藏時間的增加而增多,因此2項均爲蜂蜜新鮮度的重要指標。
文旦蜂蜜同時還有外包裝營養標示不符規定,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罰鍰新臺幣4萬元整,並要求改正以符合CNS1305標準規定。其餘3件違規產品,2件來源爲北市業者皆已下架要求改正,另有1件爲外縣市業者,已移請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
北市衛生局提醒,民衆選購國產蜂蜜產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購買時認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委託臺灣養蜂協會推動的「國產蜂產品證明標章」蜂產品驗證;或者直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