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農民工討回薪水 陸最高檢:建立健全長效監督機制
大陸全國檢察機關爲期2個月的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專項監督活動告一段落。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出,將建立健全檢察監督常態化的長效機制,防範和懲治惡意欠薪,讓農民工討薪不再難。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2017年12月下發《關於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能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的通知》,部署從12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爲期兩個月的專項監督活動,積極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努力確保辛苦一年的農民工拿到工資回家過年。
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兩個月來,全國檢察機關充分運用支持起訴等職能,督促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對在履職中發現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農民工討薪討債案件線索,主動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矛盾風險化解工作,依法支持當事人採取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
同時,檢察機關與法院、勞動仲裁機構、人力社保部門、信訪部門、法律援助機構等建立農民工討薪討債信息交流共享機制,提高辦理農民工討薪討債案件的質量和效率,確保農民工及時拿到被拖欠的工資報酬。
檢察機關還進一步加強對涉及地方政府項目和農民工討薪討債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執行監督。集中辦理涉及地方政府項目特別是民生工程的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出,在民事行政訴訟監督中,既加大對農民工等弱勢羣體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也注意防範和制裁爲逃避債務或者優先受償等冒用農民工名義捏造勞動合同關係或者勞務合同關係實施的虛假訴訟、虛假仲裁等違法犯罪行爲,「共同維護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確保黨和國家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律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