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複製貼上 打混法官陳靜茹遭彈劾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監察院14日以製作明顯錯誤的判決書並送給案件當事人爲由,召開彈劾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陳靜茹的審查會,最終10票比3票彈劾成立。提案彈劾的監委黃煌雄、劉興善表示陳靜茹的行爲,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損害司法威信,因此提案調查並親自約詢。▲監委黃煌雄。(圖/本報資料照)監委的調查報告指出,陳靜茹99年因爲手中的民事案件判決時,判決書仍未製作完成,爲了避免遲延交付判決原本,竟然複製其他毫無關聯的他案判決理由,調整段落之後再貼到判決書上,讓判決格式外觀看起來是對的,然後就將電子檔上傳到法院的資訊系統,直到不知情的書記官將判決書寄給當事人後,事情才曝光。原告被告當事人,收到判決書都覺得怪怪的無法理解,向法院反映,但陳靜茹依然沒有更正判決書的內容,直到約莫一年後,案子在二審辯論時被高院法官發現存在兩份判決書,陳靜茹才做了更正的裁定。黃煌雄與劉興善都認爲,民衆對司法公信的要求很高,訴訟當事人都期待法官以如履薄冰的嚴謹態度,審慎處理攸關人民重要權益之每一件訴訟案件,但是陳靜茹先是草率地任意複製他案判決理由,貼至裁判理由書中,發現錯誤時又沒有在合理期間內裁定更正,已經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其違失之行爲核與公務員服務法、民事訴訟法、法官守則等規定均有違背,因此提案彈劾,監院也在上午的審議會中以10票比3票通過彈劾。陳靜茹曾在被移送監院調查時,透過北院發言人賴劍毅解釋,99年間,她因加班趕年底結案,可能是因爲案件較多才導致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