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案偵結!業者惡意隱瞞藏粿條 北市衛生局再加重裁罰300萬

▲寶林茶室中毒案偵查終結 。(圖/臺北地檢署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寶林茶室6死24傷食安事件已偵查終結,監察院今(22日)調查報告出爐,糾正臺北市政府第一時間未即刻下架、保留、封存,錯失採樣黃金期。對此,臺北市衛生局指出,在稽查過程中,業者惡意隱瞞粿條存放問題,致使第一線工作人員日夜辛苦追查事實,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加重裁罰300萬元。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和劇毒「邦克列酸」有關,北檢歷時10個月偵查終結,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出國的廚師週日豪、代班的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5人依《食安法》,《刑法》過失傷害、致死等罪起訴。

而監察院今(22日)調查報告出爐,被害者已經住院休克,北市府第一時間未即刻下架、保留、封存,導致同日仍有8名民衆陸續至該餐廳用餐,危及民衆健康權益,錯失採樣黃金期,通過糾正北市府。

對此,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今迴應,3月24日12時42分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就立即前往作業場所進行稽查,並於同日約17時完成查覈並撰寫工作報告表,並未延宕稽查,當日查覈現場由王姓店長接洽,並告知衛生局使用的「粿條」每兩日進貨,現場沒有剩餘同批(3月22日)製作使用的粿條,當下無剩餘食品檢體可供抽驗。

另外,依據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結果,王姓店長稽查時有示意,被告胡姓廚師將常溫放置在桌面下方層架置物籃內的粿條藏放至層架深處,當日晚上胡姓廚師將剩餘粿條丟棄,衛生局於25日再次前往稽查時向稽查人員虛僞陳述稱粿條均有冰存,是業者惡意隱瞞虛僞陳述。

林冠蓁表示,業者惡意隱瞞虛僞陳述致使第一線工作人員日夜辛苦追查事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加重裁罰300萬元。

林冠蓁強調,稽查人員仍依標準作業流程採集手部檢體及環境檢體,後續胡姓廚師手部檢體檢出邦克列酸,是本次檢調起訴的關鍵證據,如果不是衛生局進行生物及環境跡證採樣,到現在爲止都還沒有辦法把邦克列酸、寶林跟食品中毒連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