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性侵遭判8年 秦偉仍堅稱無罪

藝人秦偉訴性侵案判刑8年,上訴後高院今天開庭,他出庭時仍堅稱自己是無罪。(中時資料照)

藝人秦偉被訴性侵案,臺北地院認定他觸犯3件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案經上訴,高院27日開庭,秦偉出庭時面對提問,他仍堅稱自己是無罪,隨即快步走進法院

遭女造型師及8名女子指控性侵的秦偉,被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求刑41年,但臺北地院認定秦偉利用個人影響力,犯下包括造型師、女粉絲在內的3件強制性交罪,各判處徒刑4年,合併應執行刑8年,其餘被控強制性交部分因指述和證據有矛盾,所以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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