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道路委外巡查不確實 挨批假路平

臺北市委外廠商每4天巡查1次道路,有民衆投訴文山區指南路1段33號前出現深10公分坑洞,經過20幾天都未修補,遭議員質疑有弊端。(臺北市議員王欣儀研究室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臺北市每年斥資1.23億元委外廠商巡查維護修繕道路,規定8米道路每4天要巡查1次,議員王欣儀踢爆,文山區指南路一段33號前出現深達10公分的坑洞,竟20多天未修補,她質疑業者拿錢不盡責,市府也未督導,淪爲假路平、真「錢坑」。北市新工處對此迴應,將針對個案檢討並加強監督機制。

民衆向王欣儀投訴,文山區指南路一段33號前,出現深10公分的坑洞,騎車經過差點摔倒,發現後20多天,坑洞不但沒填起來還愈來愈大。但新工處卻說是民衆搞錯了,堅稱都有按規定巡查修補,氣得王欣儀要求徹底清查結果廠商在今年2月12日至4月13日間漏查7次,修補作業也沒有依SOP處理,市府對廠商與監造單位分別開罰2.7萬元及5000元。

不僅如此,王欣儀還發現同一路口有另1個坑洞,去年7月、11月的Google Map就被拍攝下來,現在看起來變得更深更爛,不知道已過了多少個4天,這情況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實際道路破損情形應該更嚴重。

此外,王欣儀調閱資料指出,近半年各行政區8米以上道路坑洞查報修補次數高達2428次,內湖南港情況最嚴重有979件,大同、松山則不到百件,令人不解道路品質怎麼可以差那麼大。

王欣儀質疑,業者拿了錢不盡責任,市府也沒有做好監督工作,恐怕有包庇、圖利廠商弊端,她抨擊是假路平、真「錢坑」,上億元的委外案,市府僅僅開罰業者幾萬元,根本一點都不痛不癢。

對此,新工處長黃立遠迴應,已請養護隊針對個案提出檢討報告,將會加強監督機制,並請政風單位討論改善措施。至於各區道路品質差距要進一步分析,1個月內查清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