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孕婦女打新冠疫苗 掌握三要點
國內開始施打疫苗後,究竟備孕或不孕療程中婦女是否該接種疫苗,成爲熱烈討論的話題。
儘管目前並無醫學實證孕婦施打疫苗會出現特定風險,不過全球專家也在積極蒐集更大樣本數來追蹤後續影響。因此疫情指揮中心也有註明懷孕者可先與醫師討論施打的效益及風險再決定是否接種。
疾管署亦提醒「服用避孕藥與接受荷爾蒙治療,爲引起血栓之危險因子,建議現階段前述對象先暫緩接種」。面對這些限制,育齡階段「疫苗接種」與「懷孕計劃」的權衡及安排,TFC臺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副院長林時羽認爲,可就生殖醫學的角度,根據感染風險高低來判斷。
林時羽副院長認爲,就一般常理來看,無論接種疫苗、進行不孕療程、甚至懷孕期間三種狀態,身體都可能會有些許不適,可保守一點將「疫苗接種」與「懷孕計劃」間隔開。
當備孕族羣所處地區或職業染疫風險大,合理的順序應該是接種計劃先行,等待副作用消退及產生免疫力再懷孕。像歐洲染疫風險相對高,歐洲生殖醫學會(ESHRE) 即建議接種疫苗後至少2個月後再進行不孕療程(取卵、刺激排卵及胚胎植入等)或懷孕 。
林時羽建議,正經歷難孕的夫婦,接種疫苗與懷孕計劃做出間隔之外,施打前也要把「35歲後生育力下降」等時間急迫性納入考量。
舉例來說,專家建議AZ疫苗一、二劑施打需間隔12周,而據歐洲生殖醫學會(ESHRE)建議第二劑完成後需等兩個月再進入療程,這等於是接近半年的時間,對高齡求孕就是一大壓力;因此若檢查出生育力較低的人,可考慮凍精、凍卵、凍胚先留住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