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指控獲判無罪 高市府酸邱毅:指花爲蕉形象社會自有定論

▲前立委邱毅。(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立委邱毅於2010年高雄市長選舉時,影射陳菊風災當天去泡湯陳菊怒告他誹謗及違反選罷法。一審無罪後,全案檢察官上訴,高雄高分院8日仍判邱毅無罪,其中誹謗無罪定讞,違反選罷法部分可上訴。對此,高雄市政府表示,邱毅曾指花爲蕉」的形象社會以自有定論,但市府仍擔憂此例恐導致日後政壇充滿謊言

邱毅因影射陳菊於颱風期間,到田寮鄉某個溫泉會館泡湯,甚至刊登在報紙上,惹怒陳菊,陳菊因此控告他誹謗及違反選罷法。不過,高雄地院當時審理終結認定邱毅有善盡查證義務,判決他無罪。全案經檢察官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宣判合議庭認爲審判決認事用法妥適,應予維持,誹謗罪部分不得上訴,違反選舉罷免法部分,檢察官須合於法定要件纔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邱毅說,在這個與「魔鬼」纒斗的過程中有太多的辛酸,他終於咬牙熬過去了,最後的結果也贏了,但他卻付出無比的代價,見識了人世間勢利炎涼,很多因此失去的也回不來了。

高市府則表示,該案歷審判決的調查結果均明確證明陳菊當日並無離開市區,更不可能泡冷泉證實邱毅所言均是子虛烏有;但經調查已確定是子虛烏有的言論,卻被法院以「已盡查證義務」判決邱毅無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高市府說,邱毅在318學運時期「指花爲蕉」,其公衆形象社會早有定論,而檢方訴訟過程詳盡調查,已證明陳菊當日並無離開市區,還陳菊清白;但市府仍然擔憂,此例恐將造成日後政壇謊言充斥,社會亦無公理可言的後遺症,所以深感遺憾。

▼高雄市長陳菊。(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