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指控性侵女麻吉「溼了不算性騷擾」 1關鍵獲判無罪
一對各自有男女友的男女老同學,男方遭女方指控兩度性侵,男方曾傳訊「妳溼了,應該不會被認爲是性騷」遭一審法官怒斥歧視,判賠50萬元。高雄高分院認爲,女子在對話紀錄處處流露對男方安撫、感情的需求,難以證明發生關係時違反自身意願,逆轉判男子免賠,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一對各自有男女友、感情卻「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男女老同學,男方遭女方指控兩度性侵,男方曾傳訊「妳溼了,應該不會被認爲是性騷」,遭一審法官怒斥「非自願性生理反應」不該被歧視,判賠50萬元。高雄高分院認爲,女子在對話紀錄處處流露對男方安撫、感情的需求,難以證明發生關係時違反自身意願,逆轉判男子免賠,可上訴。
男子與女友人2人是相識10餘年的老同學,是無話不談的知己。女子因男友多次偷吃,找男子吐苦水,男方以友人身分開導關心,2人便日久生情、進而私下交往,但地下情僅維持1個月,女子因心理不安提出分手,但男子疑似不同意,還多次脅迫女子替他口交。
2018年10月25日晚間,男子前往女子住處,當時女子心情不佳、要求男子給她擁抱慰藉,但男子竟趁機要求女子替他口交,強調「如果不從,則以後都不要見面了,妳也知道後果」。女子勉強同意後,男子竟獸慾大發、直接把女子壓制在牀上,最後性侵得逞,女子事後身心嚴重受創。
2019年1月,男子爲了化解2人嫌隙,邀約女子到家中商談。女子抵達後,男子竟稱「我都變硬了、想要吃掉妳」,在女子堅決反抗下,男子才罷手。
事後女子傳LINE訊息質問男子,男子還裝傻表示「是我強暴妳?」甚至還說「妳溼了,應該不認爲是性騷擾」,女子一看大怒,向法院提告求償240萬。
一審法官認定男子遭控性侵,卻未有辯駁還隨即道歉,有違常情。翻閱雙方對話紀錄,對於男子稱女子溼了不算性騷,怒斥這是歧視女生「非自願性生理反應」,判賠50萬元。
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發現,女子在被逼迫口交之後,仍多次單獨前往男子家中,男子事後並未承認自己有強暴行爲,女子還對其說「我會需要你拍拍」。法官認爲,女子在案發後,反倒要求男子多給些安撫及感情,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男子違反女子意願,最後撤銷原判,改判男子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