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男友兒子指控性騷擾!她委屈反駁:只睡過10次…調查結局「無罪」
▲香港一名10歲男童指控父親女友性騷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香港一名40歲女保險經紀人日前遭男友10歲的兒子指控性騷擾,她委屈稱,「雖然一起睡超過10次,但沒發生任何事。」經過審理,法官最終卻判定被告的非禮罪名不成立,因爲「男童太愛說謊」,難以分辨哪些是實話,加上案件還有許多疑點沒有交代清楚,因此認定被告無罪。
綜合港媒報導,被告爲40歲的女保險經紀人,愛上一位失婚男後便決定同居,不過卻在2018年2月4日被戀人的兒子指控性騷擾。男童表示,大約5歲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父親在那之後的2到3年就認識新女友,他因爲不願叫對方「媽咪」,所以稱她爲「舅母」。
男童接着說,事發時父親正在房間內睡覺,「繼母」便與他在客廳談一些家裡的事,事後提議要去牀上繼續討論,不料兩人聊到一半時,對方卻突然從背後摟住他,又親又舔耳朵數十秒。他形容,這個舉動「好像在舔手指,害他耳朵整個都是口水」。
男童又說,繼母不僅如此,還把手伸進他的衣服內又摸又揉,之後迅速伸進內褲裡用手指彈下體;因爲他持續反抗並要求繼母停止,對方纔離開回到父親的房內。
男童也表示,在事發前和繼母的關係非常好,「好像自己就是她親生的一樣,但是經過這件事後,開始想逃離這個家。」
他最後補充,事發當晚曾看到繼母與父親一起喝2杯紅酒,看起來已經是半醉的狀態但還能控制自己。他認爲,繼母是有意識地對他進行性騷擾行爲。
▲法官判定,被告無罪。(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這起案件日前在西九龍法院裁決,不過法官表示,無法分辨男童何時說的是真話,何時在說謊。他反問男童,如果同意被告「對他如親生兒子」的說法,那怎麼會在談家事時,突然對他伸出狼爪?法官懷疑,男童是爲了儘快和生母同住所以誇張地提出供證。
根據辯方證人供述,男童曾多次說謊被識破,包含爲了掩蓋沒做功課的事實而謊稱遺失作業簿,但事後卻在書包內找到;加上男童一直稱呼女被告爲「舅母」,但在法庭上接受盤問時卻又推翻說,「學校社工難以分辨男童的『生母』及『後母』,才建議男童改稱被告爲『舅母』。」
法官當場批評,這說法不合理,因爲一般社工不會爲了區別「生母」和「後母」,而要求將「後母」改叫「舅母」。
對此,繼母反駁,以前男童也曾要求與她一起睡,並且超過10次,但沒發生任何事。最終,法官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認爲男童證供也未必全都可靠屬實,所以裁定被告無罪。
我該答應女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