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同睡一房...男遭控性侵女友表姊判無罪 關鍵竟在她的體重

嘉義一名男子抱着女友手指性侵女友表姊得逞,竟被判無罪,關鍵在於表姊的體重。(圖/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鄭姓男子於2018年時到女友外婆家借宿,與女友和女友表姊等7人,同睡在一房,鄭男趁着抱女友睡覺的時候,伸手摸表姊大腿臀部陰部等處,之後還到房外要求口交被拒,事後表姊對鄭男提告。檢方訊問後依強制性罪嫌起訴鄭,但嘉義地方法院17日卻判處鄭男無罪,關鍵竟在表姊的體重。

鄭姓男子在2018年時和女友一同到外婆家借宿,與女友姊妹等7人同睡一房,鄭男睡在女友隔壁,而表姊則躺在女友旁邊。睡到一半時,表姊感到臀部有異物感原本以爲是表妹的腳,不以爲意繼續睡,直到聽到表妹問男友「爲何一直抖?」、「不要抱錯人」,隨後男友便和表妹交換位置。

而這時鄭男竟將手伸入表姊的被子,隔着褲子摸她的下體。表姊聲稱她有慢慢往旁邊移動,但鄭還是繼續脫掉她的褲子和內褲,用手指性侵得逞,之後更把手指放到她的嘴巴,摸她的胸部

表姊事後把褲子穿好,走到廁所訊息朋友說剛剛發生的事,但朋友沒有回。走出廁所卻發現鄭男在外面露出生殖器,把她的頭往下按示意她口交,但因爲廁所隔壁就是外婆房間,表姊怕驚動到外婆,和鄭男說「不然用手幫你弄出來」,鄭男還想進一步脫表姊衣服被拒,表姊就回房間用棉被把自己包住,直到天亮才向警方報案提告。

表姊強調,當時不敢大聲呼救的主因在怕吵醒表妹,被表妹看到她男友正在對她做這些事情,也不確定跟表妹說會表妹會不會信她。此外,當時表妹男友很受家人喜愛,當天也有提及自己和前男友做愛後才分手,被笑說是「分手砲」因此才未有呼喊。

而鄭男則承認有對錶姊做愛撫、摸下體等事,但他強調一開始有先試探,表姊不但沒有拒絕,還配合他脫掉褲子才繼續,否認強制性侵。

鄭男女友則表示,睡覺的時候因爲鄭說他很冷一直抖,才和他換位置,但女友也提出質疑她當時的體重大概80公斤左右,表姊的體重比她再重一點,如果表姊好好躺在牀上,男友怎麼單手脫掉表姊的褲子和內褲?

法官認爲,如果表姊真的用被子包住身體,並往另一側閃躲,鄭男在和女友換位子前,只能用單手觸碰到表姊,在表姊以被子包住自己並往另一側閃躲的情況下,鄭男是否真的能有足夠的力道反制表姊的迴避,並在不吵到其他人的狀況,進一步單手脫下表姊的褲子?

法官指出,鄭男的行爲確實可議,但檢察官在公訴時所列舉的證據,僅能證明鄭男確實有對錶姊愛撫等動作,但對於表姊的真實意願,尚不足認定爲意圖性騷擾,基於乘人不及抗拒而觸摸他人身體部位,或基於強制性交的犯意,因此判鄭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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