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年貨食品標示、磅秤準度 臺北迪化街6業者違規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抽查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及高雄市年貨大街,發現臺北市迪化年貨大街6家業者因食品包裝未標示原產地、重量、過敏源或有效期限而違規,已當場要求改善,並將由當地衛生局進行後續追蹤查處。(本報資料照片)
農曆春節要到了,不少民衆習慣到年貨大街採購年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抽查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及高雄市年貨大街,發現臺北市迪化年貨大街6家業者因食品包裝未標示原產地、重量、過敏源或有效期限而違規,已當場要求改善,並將由當地衛生局進行後續追蹤查處。
消保處表示,這次抽查262家業者,其中臺北市迪化年貨大街抽查53家業者,有6家業者標示違規。桃園市南華年貨大街抽查38家業者、臺中市天津年貨大街抽查57家、高雄市三鳳年貨大街抽查114家,則全數合格。
消保處表示,包裝或散裝食品未依相關規定標示,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業者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如果涉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則可依同法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消保處表示,包裝食品應注意製造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淨重、食品添加物、原產地、內容物、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等資訊是否清楚完整;散裝食品則應注意,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販售業者有無標示「品名」及「原產地」,避免購買來路不明食品,以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消保處也抽查391臺年貨磅秤,其中臺北市迪化年貨大街抽查258臺、桃園市南華年貨大街及周邊南門市場50臺、臺中市天津年貨大街33臺、高雄市三鳳年貨大街50臺,皆全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