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暴性侵10歲女童害重傷手術!法官一句話判他要關10年
▲10歲女童被性侵後,身受重傷,被送往醫院進行手術。(圖/達志/示意圖)
紐約布魯克林一名25歲男子,在2015年以粗暴殘忍的方式性侵一名年僅10歲的女童,害得對方身受重傷,必須送醫進行手術才能保住性命。法官審理時,痛批被告根本是個恥辱,不該再回到社會上,但因男子接受認罪協商,30日判他10年徒刑。
綜合外媒報導,25歲的凱札瓜諾(Edwin Caizaguano)在2015年10月暴力性侵一名10歲女童,害得對方重傷送醫急救。案發後,凱札瓜諾展開一連串的逃亡,但去年1月在明尼蘇達州被警方逮捕,且面臨最重25年的刑期。
本月初,凱札瓜諾透過認罪協商換取10年刑期,但布魯克林高等法院法官吉尤狄斯(Vincent Del Giudice)30日宣判時說道:「如果可以,我會以最重的刑責來判你」,因爲「你攻擊女童,是成年人的恥辱,甚至不配再回到社會上」。
吉尤狄斯審酌被告接受認罪協商,能免於讓女童出庭作證、再次見到加害者,在庭上斥責凱札瓜諾「我對你從寬量刑的唯一原因,是因爲我不願再讓那孩子受到更多傷害」,最後宣判他必須入監服刑10年。